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同时,企业职员享有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为此,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也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呼和浩特市邻取失业保险需提交材料
①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花名册、本人档案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提供失业人员本人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的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呼和浩特市领取失业保险的办事步骤
①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及时为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办理失业保险缴费、建帐、划帐等业务;
②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在15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花名册及本人档案;
③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及时凭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去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办理失业登记,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同时办理失业登记;
④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申领登记并填写《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呼和浩特市领取失业保险的其他相关事项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主要考虑到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应逐步提高,与此相适应,失业保险待遇的水平也应逐步提高,使失业人员和其他劳动者一样,享受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与最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可使失业保险金随着最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有利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