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鞍山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了,鞍山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也有新消息。此次政策调整,将男方护理假工资增加到了15天,比原来的7天增加了8天的时间,更多详细政策内容请阅读下文,由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收集整理!
鞍山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标准
最新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男方护理假为15天。生育津贴根据生育职工产假天数计发。
目前有不少职工生育二孩。此次政策调整也做出了新的规定,符合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相同的享受待遇时限计算。生育职工在2014年9月26日后休产假或未休完产假者,均按新的产假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规定的男方护理假工资等问题,均按新的时间规定执行。
鞍山市生育津贴标准调整
此次对生育津贴标准也进行了调整,此前的生育津贴以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发。
此次调整为: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单位上年度月缴费工资和/上年度在职人数和/30天×享受待遇天数。
以上是2016年鞍山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最新消息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