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刊发了《失业保险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及流程。下面,随便吧的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吧。
遂宁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的范围
在岗职工;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内退等在册不在岗职工;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
其它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和农村用工)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遂宁市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遂宁市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交申报材料;
2.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受理;材料不全的限期补齐;材料齐全的及时审核通过;
3. 审核通过且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4.未通过审核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用人单位说明具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