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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晋中市失业保险缴费规定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曾
日期:2016-02-21

据悉,晋中市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各类事业单位要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已参保的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缴费义务,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

 

介绍晋中市失业保险缴费规定

 

晋中市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l%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列入财政预算的事业单位按月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和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同级财政部门按经办机构核定意见代扣代缴;失业保险费未列入财政预算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单位工资总额编制缴纳失业保险费预算,并按月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

 

晋中市失业保险缴费

 

晋中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单位缴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核定缴纳,个人缴费按照本人工资的l%核定缴纳;本人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本人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对于在岗职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的特别困难企业,经当地经办机构核准,个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最低工资标准核定缴费基数,单位部分可按个人缴费之和核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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