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企业年金(企业补充保障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称。为了让社保基金实现增值,保障人民的利益,保山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出六大社保基金征缴管理政策,规范管理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严格基金内控制度
健全完善了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财务运行控制、信息系统控制、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着力规范经办业务流程,有效堵塞社保基金“跑、冒、滴、漏”。
二、严格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
及时将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缴存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系统操作员分别使用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操作,杜绝一人全过程办理基金业务。
三、严格基金缴费入口和待遇支付关
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中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职工养老和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代征,直接缴存财政专户;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认真做好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资格审查和即时审核、结算、拨付工作,依法、依规使用基金。
四、严格落实基金稽核
定期不定期开展稽核工作,对少报、漏报、瞒报职工工资总额及伪造、变更工资总额资料,影响社保缴费基数核定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处罚,依法追缴社会保险费,对违反服务协议的定点医院、药店进行严肃处理。
五、严格经办人员党风廉政教育管理
各县区、各经办机构把学习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将《纪律规定》“二十项不准”张贴在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强化“高压线”意识,做到警钟常鸣。
六、严格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了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积极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向参保对象履行权益告之义务,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