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社保小编从邵阳市人社局了解,参保人员办理跨省转出向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供资料包括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表》,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申请人向个人账户处理岗位工作人员提交资料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转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转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一、跨省转出流程
(一)受理
1.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转出:
参保人员办理跨省转出,须向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湖南省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
在转出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经审核,资料符合要求,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持《参保缴费凭证》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2.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出:
个人账户处理岗位工作人员受理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2)转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经审核,资料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以下简称:《临时账户联系函》),并负责接收转入地社保机构发回的《临时账户联系函》回执;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办理、复核
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或《临时账户联系函》回执)后,从信息系统中完成个人转出,经登记征缴岗位复核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邮寄转入地社保机构,一份随省外转移资料移送资料存档岗位。
(三)转移基金拨付
省局个人账户处理岗位根据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拨付信息打印《湖南省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拨付表》(以下简称《拨付表》)。核实无误后,交由省局财务基金记账岗位拨付转出基金。
(四)资料存档
资料存档岗位工作人员核对存档资料,整理、归档。
核心提示:
1.打印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凭证》时,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必须核实参保人员是否停保和有无欠费,参保人员未停保或有欠费,原则上不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跨省转出基金“一个口子出”,由省局财务处直接支付。
二、跨省转入流程
(一)受理
1.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账户转入:
申请人向个人账户处理岗位工作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
2)转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转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另外,属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还应提供户籍证明;属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的应提供调动凭证。
经审核,资料齐全且符合政策要求的,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2.临时缴费账户转入:
个人账户处理岗位受理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发出的《基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以下简称:《临时账户联系函》),经审核符合政策要求的,将《临时账户联系函》回执发送至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
(二)初审办理、复核
转入地社保机构根据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或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及其他信息资料,在系统中查询和核对转入人员省局财务登记的转移基金到账情况。确认到账后,核对《信息表》,进行转移基金记账操作,并将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移送本社保机构登记征缴岗位复核。
(三)资料存档
资料存档岗位工作人员核对存档资料,整理、归档。
核心提示:
一般账户转入的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转入人员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入地经办机构要与转入人员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
省外转入实行统收统付,基金“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省外转移基金统一由省本级归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