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返回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保险 >合肥市 >文章阅读

介绍调整合肥市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苏
日期:2016-02-21

相信大家都知道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了解到,合肥市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出台了工伤保险新政策,从而促进了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接下来的话,就让小编一起带着大家去了解下关于合肥市工伤保险政策调整之后详细内容吧,希望能提供帮助。

介绍调整合肥市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

工伤保险费率今年元旦起全面调整

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工伤缴费费率标准。据悉,此次调整,降低了工伤保险费率水平,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规定,合肥市确定了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其中,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按照相应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确定初次缴费费率。今后每一至三年,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但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得低于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

合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10月起,不少企业工伤保险按照新的费率标准执行。未及时按新费率标准执行的,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一并统计核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