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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合肥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苏
日期:2016-06-15

工伤赔偿标准有国家标准也有省的标准,当然省是在国家标准的范围内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那么,最新合肥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整理了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2016合肥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合肥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4元(2016年合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84元)×4个月=18336元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84元(2016年合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84元)×5个月=22920元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合肥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六、住院护理费:4584元×80%×住院月数

法律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九、交通费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仲裁委或法院根据情况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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