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返回

当前位置:首页 > 住房公积金 >洛阳市 >文章阅读

洛阳市公积金最新政策详读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欢哥
日期:2016-03-21

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介绍,如果您想查看洛阳市公积金政策,可以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您就可以看到最新的政策法规,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几项洛阳市公积金相关政策内容。

 

住房公积金付房租每半年或一年提取一次

针对提取条件,《租房提取办法》中明确,6月1日起,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于2014年6月1日以后租赁住房的公积金正常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享受“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政策。

需注意的是,由于“提取住房公积金付房租”政策实行“事后提取”的办法,职工需先支付房租,然后每半年或一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6个月或12个月有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

租住公租房、商品房提取额度有差异

租住公租房或商品住房的职工,两者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差异:若租住公租房,提取总额按照公租房标准执行;若租住商品住房,每月提取额上限随市房管部门发布的公租房平均基准租金调整为参照,城市区家庭月提取额不得超过800元,单身月提取额不得超过500元;县(市、吉利区)家庭月提取额不得超过450元,单身月提取额不得超过300元。

此外,为确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付房租的真实性,我市在职工申请该项业务时,需签署《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住房房租提取承诺书》,对租住房屋的性质、面积、租金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若发现职工出现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职工工作单位进行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并取消职工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等处罚。对于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将移交相关机关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住房公积金买第三套房将被拒贷

“无论名下几套房,只要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就按首套房来算”,这样的“宽松政策”,下月起就要失效了。《个人贷款通知》中明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而对住房套数的认定,将以市房管部门提供的贷款职工家庭名下现有住房套数为准,家庭成员包括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举例来说,小李和妻子小王婚前名下各有一套房产(均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婚后想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再买一套大点的住房。“新政”实施后,尽管两人均是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家庭名下已有两套房产,仍将被拒贷。

此外,第三次(含)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家庭,也将被拒贷。需注意的是,对贷款次数的认定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记载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次数为准,也就是说,无论哪一名家庭成员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都将被累计计算贷款次数。

首次用公积金买第二套房仍按首套房贷款算

此次出台的《个人贷款通知》看似“缩紧”了对“首套房”的认定条件,但仍有两种情况被“宽大处理”。《个人贷款通知》中明确,对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非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将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对于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办理离婚后,在已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无房的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还可以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首付是20%还是30%?144平方米为“分界线”

此次住房公积金“新政”,对首付款比例有了新调整。《个人贷款通知》中明确,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此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降至30%。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计算

《个人贷款通知》还提到,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也就是说,对于在洛阳行政区域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转入我市并继续缴存的职工,缴存时间可凭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载明的时间和在我市缴存的时间合并计算。其中,在异地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需在我市缴存1个月(含)以上;在异地连续缴存未满6个月的,需在我市连续缴存3个月(含)以上,且合并计算实际缴存需达6个月(含)以上。贷款额度的计算依据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确定。

需注意的是,在转移公积金的过程中,中途欠缴(停缴)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且转移时未提取过账户余额。如果中途欠缴(停缴)时间超过3个月(含),想在洛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重新连续缴存6个月(含)住房公积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