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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

社保话题:税方面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
日期:2016-07-27

根据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列举了单位和个人采用不同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缴付住房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不同政策规定的三种案例情形。

 

住房公积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案例分析

 

计算公积金个税的案例

一、单位和个人缴存基数标准和缴存比例,均符合规定

某公司国内人员刘小姐2007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2007年7月份刘小姐工资收入为3600元(不含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问7月份刘小姐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分析:刘小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低于扣除上限,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不超过扣除比例。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刘小姐缴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3800×12%)和刘小姐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3800×12%),均可以全额在刘小姐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所以,刘小姐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3600+456)-(456+456)-1600=1544元

应纳税额=1544×10%-25=129.4元

(注:税前共允许扣除912元)

二、单位缴存比例12%,个人缴存比例20%

某公司国内人员高小姐2007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个人缴存比例为20%,2007年7月份高小姐工资收入为3600元(不含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问7月份高小姐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计算住房公积金个税的案例分析介绍

 

分析:高小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低于扣除上限,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不超过扣除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为20%,超过扣除比例上限。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高小姐缴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3800×12%),可以全额在高小姐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高小姐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760元(3800×20%),只允许在税前扣除456元(3800×12%),其本人超过12%比例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304元(3800×8%),不予在税前扣除。所以,高小姐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3600+456)-(456+456)-1600=1544元

应纳税额=1544×10%-25=129.4元

(注:税前共允许扣除912元)

三、单位缴存比例为8%,个人缴存比例为15%

某公司国内人员陈先生200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3800元,单位缴存比例为8%,个人缴存比例为15%,2007年7月陈先生工资收入为3600元(不含单位为陈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304元),问7月份陈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分析:陈先生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低于扣除上限,单位缴存比例均为8%,未超过缴存比例上限;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5%,超过缴存比例上限。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陈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304元(3800×8%),允许在税前扣除;陈先生本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570元(3800×15%),只允许在税前扣除456元(3800×12%),其本人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114元(3800×3%),不予在税前扣除。所以,陈先生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3600+304)-(304+456)-1600=1544元

应纳税额=1544×10%-25=129.4元

(注:税前共允许扣除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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