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七个部门共同发出《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170号),要求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排查风险隐患,建立与防腐败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七个部门共同发出《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170号),要求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排查风险隐患,建立与防腐败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详细内容请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