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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对社会生育保险办报销的流程讲解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
日期:2016-02-22

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央的规定,全面落实各地方各政府做好社会生育保险的政策和缴费等流程。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天津市对社会生育保险办报销的流程讲解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下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产前检查费;

(二)生育医疗费;

(三)生育津贴;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

产前检查需要的材料

(1)妊娠诊断证明(原件):须注明妊娠起始时间、预产期,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及医疗保险专用章;(一般现在的医院要B超看到胎心胎芽才给开诊断证明的,所以不要着急)

(2)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3)医保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化验单(尿妊娠化验);

(5)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天津市生育津贴申报需要的材料

1、《婴儿医学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2、出院记录(小结)(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章)

3、手术记录(剖宫产,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专用章)

4、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章)

5、晚育(24周岁登记结婚)独生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婴儿的)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二代两面复印)

7、社保卡(两面复印,没有社保卡的要医保证)

天津市生育津贴申报需要的材料

天津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材料:

医疗保险手册(蓝)

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原始收费凭证

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3个月内报单位报销经办岗->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票据按医疗报销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到社保报销->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二)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待遇[交人事]

(1)材料:

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结婚证

(2)流程:

收集四证(原件和复印件),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表一》->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注意:如果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险,则只可以享受晚育津贴。这时,到男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同样双方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返还男方人力资源部,男方申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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