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每个地方都有生育保险政策,但多少有一些事项还是不一样的,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呼伦贝尔市生育保险报销是怎么样的。具体由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整理。
呼伦贝尔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并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申报补偿。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平产90天后,难产97天后,剖宫产105天后),用人单位填报呼伦贝尔市区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结算表一式三份(同一单位申报两人以上还需呼伦贝尔市区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汇总表),加盖公章,并携带以下资料到市社保处工伤生育科进行申报:
1.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婴儿医学出生证原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出院录或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合同录用备案名册资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7.单位垫付产假工资清单;
8.领取二胎指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附二胎生育证明。
工伤生育科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资料完整的,工伤生育科受理,并在资料上注明受理时间;对申请资料不完整的,应向用人单位指出,待资料齐全后再受理。
呼伦贝尔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呼伦贝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负责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如下资料并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窗口领取生育保险费用后及时送达本人(各项资料必须加盖相应专用有效印章):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报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一)职工医疗保险证、公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医保局留存备案)
(二)单位经办人员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医保经办机构指定开办的银行卡复印件。
二、生育待遇申报还应提供的资料
(一)计划生育服务证、医学出生(或死亡)证明、申报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医保局留存备案)。享受独生子女待遇与享受生育待遇一并审核支付,如果在生育待遇申报时不能提供独生子女证的,参保职工要写明自愿放弃独生子女待遇,本人签字、单位盖章(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则不用提供独生子女证)。
(二)住院就医者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出院诊断证明、机打正规住院医疗费结算收据。
(三)在呼伦贝尔市外异地生育还应提供经批准的《呼伦贝尔市生育保险职工异地生育申请表》。
三、计划生育待遇申报还应提供的资料
(一)门诊医疗手册、门诊诊断证明、机打正规门诊医疗费结算收据及与每张收据对应的门诊结算清单(无门诊结算清单的应提供与收据对应的门诊处方底联原件)、各种辅助检查检验报告单。
(二)住院就医者应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出院诊断证明、机打正规住院医疗费结算收据。
四、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应提供的资料
(一)男职工医疗保险证、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单位出具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证明(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男职工配偶居住地管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居住地旗市区社会保险参保征缴经办机构开具的未参加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证明;居住地旗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开具的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明。
(四)按上述第二、三条规定提供生育或计划生育待遇申报资料(不提供独生子女证)。
五、男职工属于晚育享受护理假期津贴
已参保男职工属于晚育享受10日护理假期津贴的,同在一个单位的应与女职工生育待遇申报时一并提供资料一并审核支付。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单位的,男职工报销应提供职工医保证、公民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医保局留存备案),出院诊断证明和出院结算收据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