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衡阳市本市行政规划区内的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不分男女,都要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那么,我市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如何办理呢?
衡阳生育保险待遇内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4、生育津贴;
5、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衡阳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办理:
(一)符合规定的生育、节育医疗费,暂由本人全额垫付,诊疗结束后,由本人所在单位专办人员持有关凭证到所属统筹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有关医疗费。
有条件的,生育、节育医疗费可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应逐步过渡到社会化发放。
(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
1、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还须提供对方已参加生育保险或不属参保范围的证明材料);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流产医疗证明、专家鉴定证明、节育证明、相关医疗费用单据等);
4、失业生育妇女,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失业证;
5、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结婚证明和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6、受委托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并符合领取规定的生育补助金由男方所在单位专办人员持有关材料和凭证到统筹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四)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由托管或代办机构按上述规定办理。
(五)单位或托管机构专办人员将有关待遇补偿给受益人时,应有本人领取签名,并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