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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社保局公开2016年失业保险的新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
日期:2016-04-07

近日,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克拉玛依市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做了一系列的调整。在调整后的新政策中,强烈要求全市人民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搞。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克拉玛依市社保局公开2016年失业保险的新政策

克拉玛依市失业保险新政策

参保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可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每次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补贴,人均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7元。物价上涨越高,补贴标准越高。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超过3.8%的部分,按百分点取整计算,每增加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金补贴每人每月增加12元。

克拉玛依市失业保险新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但不包括这些人员:①申请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手续,已开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的人员;②已按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③从事个体经营并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④个人提出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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