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伊宁市社会失业保险保障条例》。该《条例》明规定了全市职工都必须拥有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对于失业保险的缴费也有一定的比例和标准。下面,就跟随随便吧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伊宁市失业保险缴费的要求
伊宁市依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从原来的2%降为1.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从原来的1%降为0.5%。该项政策从2016月1日起执行,对已按费率调整前征缴的失业保险费,从2015年3月1日起进行调账、退费处理。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伊宁市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