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广安市人事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刑发《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说明》。该说明表明了企业人员依法享有失业保险的义务。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失业保障的领取指南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证明及求职证明;
4.失业人员户名的银行帐号;
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理地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楼失业保险窗口。联系电话:2331875。
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将有关事项告知本人,并纳入当月发放计划,当月发放计划已生成上报的,纳入次月发放计划。次月开始发放;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具体原因。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向其发放失业保险金。
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广安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