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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延边州失业保险政策的消息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欢哥
日期:2016-04-01

失业保险政策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其“输血”的同时,更应该具有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为其“造血”的功能。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通过延边州人社局获悉,从今年开始,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政策制度体系,全面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促进企业的再生长发展。至于具体新政内容,请参考下文。

关于调整延边州失业保险政策的消息

 

为了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增加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解决好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我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延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468元/人/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补助金标准为23元/人/月。

二、珲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65元/人/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8元/人/月。

三、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340元/人/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7元/人/月。

调整延边州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四、从2016年1月10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职工的费率应当统一。

五、新标准执行期为2016年1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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