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社保局刑发了《长春市社会失业保险保障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全市职工都必须拥有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这一项《条例》中也表明了长春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及条件。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长春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长春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长春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长春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长春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长春市失业保险的办理地点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0431)85679952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自由大路3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