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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失业保险政策介绍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木兮_
日期:2016-03-01

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从人社局了解到,常州市为保障部分大龄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从去年10月1日起,常州市对市区(含武进区)在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大龄失业人员适当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截至目前,累计已有59人享受政策,共发放失业金近60万元。具体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关于常州市失业保险政策介绍

 

常州市户籍大龄困难失业人员可延长失业保险待遇政策调整

据了解,本区户籍在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如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

(二)在本市参加失业保险且实际缴费累计满10年以上;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愿望、非本人原因无法实现就业;

(四)家庭生活困难。

常州市户籍大龄困难失业人员可延长失业保险待遇政策调整

 

失业人员在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按本地同期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发放,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仍未能办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符合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的当月,到本人户籍所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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