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黑河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失业保险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黑河全市范围内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给予稳岗补贴。
黑河市率先启动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此次稳岗补贴包括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和转岗(在岗)培训补贴。同一申请单位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申请生活补助的单位要按照应该享受的补贴额度,落实到单位富余人员,每人补贴标准为黑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享受生活补助的单位要采取措施确保在岗职工不下岗(劳动合同期满、职工辞职等正常减员人数除外)。
社会保险补贴只对申请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补贴的险种由申请单位自行确定。
转岗(在岗)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社〔2012〕34号)执行。
黑河市直及各县(市、区)人社、地方社保和财政部门每年10月前集中办理一次,每年年底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