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失业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下面,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南宁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南宁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材料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复印件)
2.事业单位:提供成立机构的批文(复印件),提供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3.《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通讯录》
4.《年度职工个人缴费记录表》
5.《 社会保险登记表》
南宁市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南宁市失业保险的办理地点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桂春路南二里4号
电话:(0771)5505399
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仙葫大道1号青秀区政府机关大楼4层
电话:(0771)5566181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衡阳西路11号
电话:(0771)3132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