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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滁州市简化了办理失业保险的相关事项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
日期:2016-06-16

失业保险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刊发了《失业保险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及流程。下面,随便吧的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吧。

2016年滁州市简化了办理失业保险的相关事项

滁州市办理失业登记的条件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滁州市办理失业登记的条件

滁州市办理失业登记的证明材料

1、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一寸照片4张。

滁州市办理失业登记的证明材料

滁州市办理失业登记的流程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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