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给群众提供多方面的保障,五险维护者群众的利益,但是离开社保办理地,如何将社保转移呢?小编想应该很多市民朋友都不清楚,不过别担心,随便吧社保小编为市民朋友整理关于赤峰市社保养老保险转移的相关内容。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事项分类:行政服务
对象: 个人
责任部门: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红山区社保局、元宝山区社保局、松山区社保局
联系电话 :
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476)8822663
红山区社保局:0476-8243103
元宝山区社保局:0476-5850256
松山区社保局:(0476)8468444
办理时限:市内转移2个工作日;跨省及盟市4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大明街8号)、红山区社保局(三东街原武装部楼)、元宝山区社保局(平庄哈河街中段)、松山区社保局(松山区政府东侧)。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申请条件: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
设定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23号)。
办理材料: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或《赤峰市境内跨地区转移表》。
二、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办理流程:
转出:业务经办人员核实跨省、自治区境内跨盟市(旗县区)转移人员缴费信息及年龄信息--符合规定的人员,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邮寄至新参保地--新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回馈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将其通过网络传递、邮寄至新参保地--由财务部分将跨省(直辖市、自治区)转移人员基金转入指定账户。
转入:参保单位或转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提供转出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表》--经办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认定是否符合转入条件,符合规定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将联系函邮寄并通过网络传递至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基金金到账后,办理转入业务。
收费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