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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酒泉市社保最新政策有哪些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燕子
日期:2016-01-17

为了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据小编了解,酒泉市对社会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策的施行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新政策具体有哪些内容?做了怎样的调整?跟着随便吧社保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医疗政策: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指出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将提高,2016年城镇居民个人缴费基础也将提高。
  

《通知》指出,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260元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同时,为了平衡政府与个人的责任,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2016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
  

新增筹资将主要用于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完成医改“十二五”规划的提待目标,落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实现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
  

《通知》要求,2016年底所有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经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水平,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养老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范围

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二、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附件: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国家政策:为抗日战争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


  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为抗日战争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发放一次性慰问金的通知》(人社部发81号)已于2016年9月1日印发执行。文件规定,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所需资金由退休老工人原所在单位支付,不得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退休老工人原所在单位确有困难无力支付或原所在企业(集团)破产的,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二、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向退休老工人及所在单位宣传有关政策,了解掌握当地组织发放一次性慰问金的实施情况,重点做好困难或破产企业退休老工人的发放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人社部、财政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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