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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亳州市社保转移接续的相关内容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苏
日期:2016-03-11

社保给群众提供多方面的保障,五险维护群众的利益,但是离开社保办理地,如何将社保转移呢?小编想应该很多市民朋友都不清楚,不过别担心,随便吧社保小编为市民朋友整理关于亳州市社保转移接续的相关内容。

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2.《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4.《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二、实施对象

符合办理转移的个人。

三、法定条件

参保人员省内流动时,按现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并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转移职工历年缴费基数。跨省流动的,按转入地有关规定转移个人账户档案。

四、申报材料

1.转出: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保单位为其单位职工办理需提供参保单位证明及参保人员身份证。

2.转入:转入人员的身份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五、法定程序

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进行申请;

2.受理、审核:市社保局征缴科对提供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进行人员变动。

六、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注:如果还有疑问,可以通过1233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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