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刊发了《关于社会工伤保险保障的条例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保障。同时,《通知》还对工伤保险的新政策做了调整。下面,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舟山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
从2月起,舟山市将实行新的工伤保险费率,从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中,首次对全市各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另行制定。
企业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按企业上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支出占缴费总额的比例,实行浮动费率,对收支比例低于80%的、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年内未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的,费率下调时进行了综合考量。本次工伤费率调整,市本级共有235家企业工伤费率下调,相较2014年度企业可少支出工伤保险费约272万元。
每年一次的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对建立健全舟山市工伤保险制度,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减轻企业经济负担,促进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防范等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