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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南京市工伤保险赔偿待遇标准详解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欢哥
日期:2016-03-07

据悉,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后,若员工因工受伤,即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工伤等级不同,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也有所差异。那么2016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本文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将为您提供2016年南京市最新调整的工伤赔偿标准,给大家分享。

最新南京市工伤保险赔偿待遇标准详解

 

前几日南京市人社局下发通知,上调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其中一级伤残每月增加409元。通知从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此次待遇调整对象为:2016年12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2015年12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伤残职工;2015年12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职工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

在伤残津贴方面,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409元,二级每月增加367元,三级每月增加340元,四级每月增加314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月的补足到2628元/月,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474元/月的补足到2474元/月,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319元/月的补足到2319元/月。

南京市工伤保险伤津补贴调整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

在生活护理费方面,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70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16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1623元/月。

此外,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66元,工亡职工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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