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返回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保险 >牡丹江市 >文章阅读

牡丹江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最新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婷
日期:2016-05-30

  随着牡丹江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牡丹江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方面进行完善补充。随便吧工伤保险栏目为牡丹江人民收集详细的工伤保险政策,详见下文了解。

牡丹江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最新政策

 

  牡丹江市提高工伤人员工伤待遇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公平享有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保证其基本生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工伤人员待遇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调整。

牡丹江市提高工伤人员工伤待遇

 

  《通知》确定调整的范围是:2012年12月31日前,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1-6级领取伤残津贴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以及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标准为:根据伤残等级,1级伤残人员月伤残津贴增加245元;2级伤残人员月伤残津贴增加235元;3级伤残人员月伤残津贴增加225元;4级伤残人员月伤残津贴增加215元;5级伤残人员月伤残津贴增加205元;6级伤残人员月伤残津贴增加195元。此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月增加110元;对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的伤残人员,其生活护理费标准以我市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比例达到18%,使343名参保人员从中受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