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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齐齐哈尔市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
日期:2016-05-30

近日,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重新做调整。调整后的《制度》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制度》中明确说明了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及工伤的伤残认定。下面,就跟随随便吧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起来了解齐齐哈尔市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

齐齐哈尔市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注: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齐齐哈尔市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齐齐哈尔市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齐齐哈尔市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齐齐哈尔市伤残津贴标准

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6级享受伤残津贴因工负伤人员,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70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65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5元;五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六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45元。1996年10月1日以前因工负伤人员,在前款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符合供养条件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及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5元。

齐齐哈尔市伤残津贴标准

齐齐哈尔市住院伙食交通补助

合齐齐哈尔市各大企业的执行标准,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职工在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费补助标准为10.5元/每天;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分别为,伙食费补助标准15元/每天。住宿费标准60元/每天,天数为三天以内。交通费仅限,火车,白天硬座;晚上硬卧,晚上时间指晚18时至次日早6时,行车需6个小时以上;不通火车的异域间长途汽车;船只,三等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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