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伤赔偿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待遇(异地治疗、康复治疗、转诊转院治疗),辅助器具配置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工亡待遇,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泉州市工伤赔偿待遇申报所需材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工伤医疗费待遇(异地治疗、康复治疗、转诊转院治疗)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单》(盖单位公章);
2.《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单》;
3.《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原件、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原件、住院医嘱单、出院小结;
7.异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另外提供《工伤职工异地治疗审批表》(需在治疗前提前填报并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及《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助认定表》;
8.康复治疗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另外提供《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需在治疗前提前填报并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9.转诊转院治疗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另外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治疗审批表》(需在治疗前提前填报并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10.交通事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另外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
11.涉及第三方理赔医疗费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另外提供理赔分割单和赔偿情况说明。
二、辅助器具配置待遇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单》(盖单位公章);
2.《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单》;
3.《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7.《泉州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需在治疗前提前填报并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及辅助器具配置发票原件。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待遇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单》(盖单位公章);
2.《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单》;
3.《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7.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原件。
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单》(盖单位公章);
2.《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单》;
3.《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7.《泉州市工伤职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协议书》(一式三份);
8.《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委托书、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9.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亡待遇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单》(盖单位公章);
2.《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单》;
3.《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亡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注销证明或医疗机构提供的死亡证明。
六、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单》(盖单位公章);
2.《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单》;
3.《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亡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供养亲属的户口本、结婚证、孤寡证明、供养亲属身份证、在学证明、经济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备注说明:每月1-20日到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科窗口申请,财务科于次月15日前拨付工伤保险待遇。
主办科室: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科
服务电话:0595-22189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