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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苏
日期:2016-01-02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丽水市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随便吧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情。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详情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丽水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丽水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3、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详情

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贷款流程

1、申请人须亲自携带贷款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2、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

3、公积金中心将审批通过的贷款材料送交委托银行;

4、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等;

5、受托银行取回抵押登记权证和落实其他贷款条件,借款人签署借据后,发放贷款;

6、借款人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7、还款期间,期房交付后,借款人须于开发商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抵押权正式登记;

8、按合同约定结清贷款并注销抵押权登记。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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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现行中:其中夫妻双方均在丽水市行政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贷款利率:

1-5年贷款利率为:3.50%

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00%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

等额本金还款法:

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贷款金额/贷款月数)偿还贷款本金,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两者合计即为每月的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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