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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苏
日期:2016-02-14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最新衢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是怎样的呢?随便吧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衢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解读。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详情

12月9日,衢州市政府发布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的加大住房公积金信贷支持力度、首套房认定及首套房贷款等内容受到市民关注。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详情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市民咨询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新政策出来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如何认定?

答:和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认房”政策不同,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规定,住房套数认定以购房人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的实际拥有商品住房套数为准。市民只需提供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提供的房产证明。

举个例子,市民如果曾在江山购买过房子,现在到市本级买房,衢州市房屋登记机构查询无房,购房者也属于首次购房,按照相对应的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问:此次楼市新政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内容上,与过去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区别主要在哪?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中,市民申请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其中属商品房的,面积90㎡以下,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面积90㎡以上(含90㎡),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属于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契证上载明购房价值的50%。这一政策内容延续了此前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者购房需求的支持。

新政策区别于以往的内容主要在: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给予支持。根据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属于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契证上载明购房价值的50%。其中,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区分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如属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高贷款额度同上,贷款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基准利率的1.1倍。

问:请问我在杭州缴纳的省公积金可以在衢州贷款买房吗?

答:这次公积金新政策提出了衢籍职工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问题。《意见》中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信贷支持力度,实施职工户籍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户籍在本市的职工持在本省范围内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可向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从楼市新政施行开始,在省内其他地市缴存公积金的衢州籍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便可在衢州市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目前衢州市区是省内首个实施该政策的地级市,为衢州籍职工在本地公积金购房提供了便利。

问:新政之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1.1倍利率,新政之后符合基准利率的标准,是否可以调回基准利率?

答:不可以。

问:市本级公积金下来了新政策,柯城区、衢江区及其他县(市)公积金是不是可以同步施行?

答:根据《意见》要求,市本级新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柯城区和衢江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执行该政策,其他县(市)按照《意见》要求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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