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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苏
日期:2016-03-15

根据社会的发展,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楚雄州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随便吧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楚雄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情。

一、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楚雄州行政区域内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4.家庭此前累计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在二次以内,情况属实且在付款期内;

5.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由有按揭合作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住房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6.购买新房并已订立《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已付清30﹪(首次购房)或60﹪(二次购房)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已经办理过户手续;自建住房已取得自建自住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最长年限为30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按季付息或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四、担保和抵押

1.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时,所抵押房屋须经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其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2.以所购期房为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须提供由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担保承诺书”;

3.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由借款人依法持有的国库券等有价证劵作为贷款抵押物时,其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有价证劵票面价值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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