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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克拉玛依市公积金最新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欢哥
日期:2016-02-05

随便吧公积金小编获悉,克拉玛依市公积金新政将从7月份开始实施,这一政策出台之后为市民购房者排忧解难,减轻了市民买房租房的压力。说了这么多,不如就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去详细了解下新政的内容吧。

 

公积金再降息

继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下调存贷款基本利率后,6月28日,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调整了个人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6月29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6月28日起,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下降0.25个百分点。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85%下调至1.6%;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

据了解,这是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今年以来的第三次调整。

以贷款70万元、贷款期限20年为例,此次公积金利率调整后,月供额将从之前的4150元减少到4060元,减少90元。如果将今年的3次降息累计计算,每月共减少还款275元左右;每年减少还款的金额3000余元;如按照贷款年限为20年计算,今年三次的降息将为贷款人减少6.5万余元。

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对于6月2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执行新的利率,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6月2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利率,自明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

为父母、子女买房可用公积金贷款

今后,祖孙三代买房可以共用一个公积金账户了。依靠公积金新政购房,作为家庭“中坚力量”中年职工也能出一份力了。

上周,记者从克拉玛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公积金缴存人为子女(或父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办法》,提出公积金缴存人可为子女(或父母)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新举措。以前,中年职工有意愿给父母、子女购房,但由于子女、父母无公积金账户或账户注销,不能申请或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较低,而实际出资人因不是实际购房人(购房合同中无出资人的名字)也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存在较大的资金压力。现在,本月开始实行的新政将解决这一困难。

也就是说,原来缴存人为子女或父母购房时,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现在可以申请缴存人的公积金贷款了。

举例来说,市民张女士准备为父母购买一套总价为30万元的保障性住房,但购房资金不足,需要贷款。张女士所购买的这套房屋产权在父母名下,此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为父母的房屋还贷。

 

再如,市民王先生的儿子刚就业,王先生想为儿子购买一套房产作为婚房。王先生所购买的房屋产权在儿子名下,此时王先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使用公积金账户为儿子的房屋还贷。

“此次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扩大了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人群范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即将退休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及年轻人购房的压力,有效提高了各类人群的住房消费能力。”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谁缴纳谁使用’,如今的政策有利地发挥了家庭在购房中的作用。”该负责人表示,新政的目的是有效满足克拉玛依地区居民改善住房的需求,为缴存人家庭提供公积金贷款支持,从而更好地支持缴存人家庭成员购买改善性住房,缓解资金压力。根据规定,该申请适用于取得购建房有效文件起两年内的房屋。如果是2013年7月1日以后购买的房产,所购建房有效文件目前还未过两年期限,就可以申请办理。

据悉,该政策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克拉玛依市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7月1日起,克拉玛依市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标准同时进行微调。

6月29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后,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高于克拉玛依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今年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原有的1520元调整到1670元,较去年提高了150元。

这一调整是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做出的进一步规范要求而进行的。“缴存额的多少是影响市民可贷额度的一个重要因素,缴存额度的提高,对于部分低缴存额度的职工来说,也意味着可贷额度的提高。”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今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时间定于7月6日至8月25日期间开展。“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的单位,将会影响本单位职工的正常提取和委托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由于迟缴造成的失信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戒。”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工作人员同时提醒市民,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年度结息、结转工作已经开始,6月29日至7月3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将关闭。7月6日可开始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变更、汇缴及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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