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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苏
日期:2016-02-15

根据社会的发展,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南充市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随便吧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情。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南充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南充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县(市、区)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县(市、区)及以上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筹款已付清。

5、符合贷款申请时效:购买商品住房以预购商品房或其他房屋抵押的,自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购买再交易房(二手房)的,自交易双方签订买卖协议之日起3个月以内、产权过户之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其他房屋抵押的,自取得相关部门修建文件之日起一年以内。

6、同意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7、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按照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审查借款人身份、还款能力、住房情况和个人征信情况,以及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自管理中心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管理中心应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贷款,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管理中心复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受托银行的委托基金账户;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及时发放贷款。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及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已实施)

现行中: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其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单身或夫妻双方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其最高贷款限额为35万元。

改革后:南充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贷款额度:

1、最高额度:根据全市的房价和工资水平、居民家庭平均住房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规模等因素,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身缴存人,其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

2、单笔可贷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收入情况、信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购建住房总价款、借款期限、还贷能力系数、担保情况、贷款额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还贷能力系数(每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之比)由管理中心确定。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且按月还款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档次利率执行。

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1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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