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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调整介绍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苏
日期:2016-02-13

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职工正常缴存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随便吧公积金小编整理了济南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的最新详情。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调整介绍

8月27日下午,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据了解,我市正式取消了省内异地贷款户籍地的限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济南户籍职工在济南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向济南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了10万元,最多可贷60万元。《实施办法》将于10月15日起施行。

2015济南公积金新政策7大亮点

1、贷款最高额度提至60万元

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由之前的20万元可贷额度提高至25万元。

2、不是济南户籍也可申请

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即使不是济南户籍,也可在济南申请。

3、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如果是首套房申请公贷,首付降至20%;如果是二套房,但首套房已还清公贷,首付可以付30%。

4、贷款年限放宽至退休后5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5、可提取“亲人”公积金

一人购买自住住房,不仅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使用,还可以提取父母、岳父母、子女、配偶的公积金。

6、租房提取不要租赁合同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证明,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夫妻双方每年可分别提取一次,每次最高可提取7200元。

7、每年可提1000元缴物业费

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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