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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的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苏
日期:2016-01-02

公积金小编为宿迁市民提供宿迁市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16年宿迁市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吧。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的流程

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储金卡

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1、购买自住商品房

购买期房

(1)购房合同;(2)购房发票;(3)契税完税凭证。

购买二手房

(1)买卖契约;(2)购房发票;(3)契税完税凭证。

2、建造自住住房

(1)、土地规划证;(2)、土地使用证;(3)、规划许可证;(4)、准建证。

3、翻建、大修自住房

(1)、城建规划部门批准文件;(2)、房屋所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

非房屋类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住房公积金贷款部门出具的解冻通知单。

2、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

(1)按揭合同;(2)贷款余额表(加盖银行贷款部门章)。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10%)的

1、租赁双方签定的住房租赁协议书;

2、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离、退休

离、退休证。

出境定居或离开本市的

1、出境定居的

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

2、离开本市的

(1)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劳动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下岗职工可视同丧失劳动力。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死亡证明

2、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的流程

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储金卡

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1、购买自住商品房

购买期房

(1)购房合同;(2)购房发票;(3)契税完税凭证。

购买二手房

(1)买卖契约;(2)购房发票;(3)契税完税凭证。

2、建造自住住房

(1)、土地规划证;(2)、土地使用证;(3)、规划许可证;(4)、准建证。

3、翻建、大修自住房

(1)、城建规划部门批准文件;(2)、房屋所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的流程

非房屋类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住房公积金贷款部门出具的解冻通知单。

2、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的

(1)按揭合同;(2)贷款余额表(加盖银行贷款部门章)。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10%)的

1、租赁双方签定的住房租赁协议书;

2、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离、退休

离、退休证。

出境定居或离开本市的

1、出境定居的

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

2、离开本市的

(1)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劳动部门出具的鉴定书。

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下岗职工可视同丧失劳动力。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死亡证明

2、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火化证。(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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