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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16年公积金贷款政策详解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欢哥
日期:2016-01-22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之后,一直受到广大长沙市的市民热切关注,因为此次出台的贷款新政是关于缴存职工家庭贷款购买住房的优惠政策,而具体的贷款政策内容有哪些呢?不用急,下面就由随便吧公积金小编带大家一起去详细了解其最新政策内容吧!

 

1.贷款额度有所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原先的50万元调高为60万元。

2.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首套房已转让注销并无其他住房的,购房也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3.二套房首付比例从50%下调至30%,并放宽二套房认定标准:职工家庭有一套120平米及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20平米及以下)的,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均按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执行,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4.降低购买精装房的首付比例:购买精装房执行普通自住房贷款政策,首套首付比例从原先的50%降低至20%。

5.减轻单身职工购房压力,放宽公积金贷款对单身职工工资要求:单身缴存职工(含未婚或离异未再婚)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工资基数测算月还款额高于家庭收入50%时,可按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去年为4699元)推算其月还款额度,即:如单身职工月工资低于4699元时,购房可按工资4699元的月还款额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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