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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邢台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苏
日期:2015-12-22

公积金小编为邢台市民提供邢台公积金提取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材料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15年邢台市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吧。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大修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3、购买自住住房—拆迁安置房

4、购买自住住房—二手房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6、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高于管委会规定

非房屋类:

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

6、离休、退休、退职;

7、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8、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

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邢台,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提取材料

提取申请材料:

1、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不同提取原因分别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交款收据

(2)购买自住住房—单位团购住房 职工未直接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的,提供单位与开发商签定的总购房合同、购房职工名单和购房发票或交款收据

(3)购买自住住房—二手房 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

(4)购买自住住房—拆迁安置房支付差价款 《拆迁安置协议(合同)》、购房发票或交款收据

(5)购买自住住房—城中村改造住房《购房协议(合同)》和购房发票或交款收据,以及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同一工程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等后五项证明资料由首位办理提取的职工提供一次即可)

(6)购买自住住房—单位集资建房《职工集资建房协议(合同)》和交款收据,以及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住房座落在城镇 县级以上规划等部门批准文件、工程预(决)算报告

(8)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住房座落在农村 县级以上规划等部门批准文件、宅基地证明、工程预(决)算报告

(9)大修自住住房 县级以上房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工程预(决)算报告

(1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的凭证

(11)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12)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高于规定 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证明

(13)离休、退休、退职 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离休、退休、退职证明

(14)出境定居 户口注销证明、定居证明

(15)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1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7)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入伍、上学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8)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提取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1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提取流程

1、职工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提取证明资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单位对职工提供的证明资料核实无误后,填写《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和经办人预留印鉴。

3、管理机构审批。职工或单位持《邢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提取证明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提取的原因。

4、资金支付。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单位收到提取资金后,返还给职工。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2、大修自住住房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自住住房—拆迁安置房

5、购买自住住房—二手房

6、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

全额提取:

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离休、退休、退职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资金支付,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3个工作日内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单位收到提取资金后,返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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