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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州出台公积金最新的惠民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苏
日期:2016-03-01

拥有新房不是梦,随着黔西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逐渐完善随之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购房需求,对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帮助。本文是随便吧公积金小编整理的关于黔西州出台最新的惠民政策,供大家参考。

黔西南州出台《关于最大限度使用住房公积金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打包推出各种利好政策,最大限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并于5月1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在购房提取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为父母或子女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在租房提取上,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3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支付房租。另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房屋损毁、损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修缮房屋;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

《意见》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经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可一次性补缴6个月住房公积金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首付比例方面,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意见》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进行提高,其中,购、建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40万元,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15万元。

想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的职工家庭,这次也能享受到新政的利好。《意见》明确,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高于85%,贷款资金紧张时,《意见》明确,可由商业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给予利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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