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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欢哥
日期:2016-01-31

住房公积金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不论买房与否,公积金都是可以用起来的,那么,关于公积金提取,你知道多少呢?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了解到柳州市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实施细则已实施多月,该细则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的租用和购买加大了支持力度,公积金提取和使用比原来更灵活。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下吧。

 

细则规定,对租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只需要提交租赁合同,就可以提取全额的租金,每年提取一次;对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在签订合同后,凭着准购证和购房合同,不需要提前支付首付,提取的钱可以直接用于交首付。

细则还对本地无房的职工家庭放宽了异地购房政策,只要职工家庭能够提交在柳州市无房的证明以及在外地购房的相关材料,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购房。

此外,对购买自有住房的提取期限,也从原来的一年放宽至两年,提取次数可以是一次也可以是两次,可提取额度得到相应增加。

与此同时,对非城镇户口、非广西户籍,以及合同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用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来说,细则也使得公积金的提取变得更灵活。例如:职工甲现在和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就可以凭着户籍材料、终止合同的证明和短期用工的合同,直接办理公积金销户。这与原来相比,取消了两年的封存期。

细则开始实施后,想买房的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到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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