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积金政策进行部分调整:重新规范了贷款额度标准及缴存基数工资标准、公积金二套房申请贷款标准,放宽了提取使用条件,以下是公积金小编收集的具体介绍。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适应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我市公积金政策进行部分调整:重新规范了贷款额度标准及缴存基数工资标准、公积金二套房申请贷款标准,放宽了提取使用条件。新规本月1日起实施。
职工月缴存额高于337元的最高可个贷20万元
据了解,当前我市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为实现缴存额与贷款额相对变化的公平,公积金中心根据阳江市2013年统计局对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365元/月的统计,对今年贷款额度标准基数工资标准作了调整。
按新规定,凡职工月缴存额低于337元(含337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凡职工月缴存额在101元(含101元)以下的,再下降贷款额度5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秉着人性化管理原则,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的,以月缴存额较高的一方为放贷标准。
城镇人均居住面积48.09平方米为二套房申贷标准
据介绍,此前我市执行申请公积金二套房的人均居住面积是53.55平方米,根据国家统计局阳江调查队提供的数据:2011年阳江市城镇人均居住面积48.62平方米,2012年阳江市城镇人均居住面积48.09平方米。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规范我市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情况,新政按2012年的城镇人均居住面积48.09平方米作为公积金二套房申请贷款标准。
21项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治疗费用
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最大的亮点是将重大疾病纳入提取范围据了解,职工因患急性心肌梗塞、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等21项重大疾病,可凭县级以上医院的确诊疾病证明、医疗费用专用发票、出院小结(住院记录)、结婚证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患者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提取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期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提取时间为证明材料发出时间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此外,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因不清楚公积金提取条件“根据房屋证明材料发出时间一年内”而错过提取时间的,当前提取时间放宽到房屋证明材料发出时间两年内提取一次职工账户内的公积金,提取额度按房屋证明材料发出时间满一年时的公积金余额计算。
我市暂缓执行“住房公积金连缴6月即可申请贷款”
对于去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因个贷率超过国家标准85%警戒线,导致资金紧缺的实际,决定暂缓执行,仍按现行《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法》的规定“职工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待以后资金充裕时再作全面调整。同时,“适当提高首套贷款额度情况”和“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情况”也暂缓推进。
此外,对于去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一直以来没有公证、新购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采取自愿自行购买形式,由贷款人自由选择。
21项重大疾病
急性心肌梗塞、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急性重症肝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深度昏迷、严重脑损伤、帕金森氏症、阿尔兹海默氏症、良性脑瘤、多发性硬化症、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瘫痪、双目失明、肢体缺失、严重烧伤、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主动脉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