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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险参保流程标准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作者:小雪
日期:2016-02-05

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方式有了进一步的调整,新的参保流程标准是怎么样的呢?随便吧医疗保险小编整理了阿克苏地区医疗保险参保新标准,供大家参考和了解。

 

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怀孕28周以上的孕妇及腹中胎儿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参保缴费流程

(1)社区首次参保缴费

1、社区初审登记。城镇居民在首次参保时须携带参保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参保人户口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主的户口薄复印件一份,学龄前儿童还须提供父亲或母亲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到户口所在社区填写《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并在表格相应位置加盖社区公章。

2、经办机构首次参保缴费

(1)“成年人”: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户主的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2)“特困居民”: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城镇低保人员另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员另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未成年居民”:需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职业高中、中专或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学生证;

(4)“农民工子女”:《暂住证》或公安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

(5)“孕妇及腹中胎儿”:凡已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育龄妇女,在怀孕满28周至生育前一个月内,可凭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B超单、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影彩色照片两张。

待新生儿出生后四个月内,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后,将新生儿一寸彩照一张、户口簿复印件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带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身份认定手续,逾期者停止其医疗保险待遇。

3、审核缴费。参保人员在社区初审、填表盖章完毕后,携带全部资料到市社保局进行复审及注册,并一次性缴纳当期个人应承担的参保费用后,取得缴费划缴凭证。凡在每年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才可享受下一保险年度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审核发证。阿克苏市社会保险局对符合参保条件并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发放《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5、享受待遇。经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年缴纳参保费用,并于次月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的,中断期间医疗费用个人自理。

 

参保对象及缴费标准

(1)、成年人:属于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个人缴费60元,财政补助140元;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20元,财政补助80元。

(2)、未成年人: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0元,财政补助90元;少年儿童、中小学阶段的学生每人每年个人缴费20元,财政补助80元。

给付比例及限额

参保人员就诊住院实行定点管理。各县(市)人事劳动部门可根据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指定1-2家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做为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为: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农一师医院、市中医院分院。

特殊病种门诊:

(一)特殊慢性病种现调整为:

1、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实施门诊肾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组织器官移植出院后使用的抗排斥免疫调节;

3、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血液病(白血病、再障性贫血);

4、肝硬化、肝腹水;

5、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

(二)一个缴费年度内特殊慢性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最高给付限额3000元,实行限额准入管理,准入费每年200元,200元以上按照社区及乡镇、县(市)级、地区级、省级医疗机构给付的比例,其中:社区、乡镇100%、县(市)90%、地区级80%、省级70%的标准给付。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市)一级及乡(镇)卫生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各段给付比例均提高5%;在地区级二级、省级(含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各段给付比例分别降低5%、10%。如以县(市)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例,调整后个人住院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比原来降低了约20%。

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个缴费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给付限额为20000元,单次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费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以下给付标准:

起付线以上——5000(含)元,给付65%;5000元——10000(含)元,给付70%;10000元——15000(含)元,给付75%,15000元——20000(含)元,给付80%。

办理续保缴费

已参保人员应在缴费期满一年的前一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市社保局办理续保缴费手续。其中,“特困居民”在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均须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业高中或技校等大中专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就读证明或学生证到社会保险管理局办理续保认证手续。

业务变更

已参保人员如需变更业务,需持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市社保局填写《阿克苏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变更申请表》,方可变更。《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如果丢失,还需去报社登报挂失,提供登报的报纸和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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