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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日期是什么时候 小编告诉您

社保话题:缴纳|缴费|交费|交款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
日期:2016-07-30

据介绍,医保常见的分类包括:新农合、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和职工医保,那么,2016年医保缴费日期是什么时候呢?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从搜集到的资料整理出详细的缴费时间以及缴费时间计算方式,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医保缴费日期是什么时候 小编告诉您

 

医保缴费日期相关规定

居民医保费按年收缴,一次性缴清,当年度享受,参保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整户参保。

缴费期为每年的11月1日起至12月10日。参保人员足额缴费后,从次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缴费后因故中(终)止居民医保的,其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参保人员在规定缴费期后要求参保的,其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之月起的3个月后享受。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或终止)后的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且按全年标准缴费,中间连续无间断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复员军人、回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婚娶嫁入人员,从迁入本市户籍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其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次月起享受。

新生儿需参加出生当年度居民医保的,可在出生后2个月内,由其父母持新生儿户籍证明材料到所在镇乡(街道)办理参保手续,其个人缴纳的费用按全年标准缴纳,财政按全年标准补贴。缴费后的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缴费日期相关规定

 

 医疗保险缴纳时间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时间。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时间,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时间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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