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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被冒领 责任该谁承担

社保话题:提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
日期:2016-07-30

面对现今高昂的房价,公积金是很多购房者买房的首选,不过也有很多人的公积金在账户里睡大觉,这让部分人打起了公积金的主意。经常有市民咨询,是否有人可以帮忙提取公积金,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在此提醒,这种方法是有风险的。最近有市民咨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被冒领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住房公积金被冒领 责任该谁承担

 

住房公积金被冒领的案例分析

去年11月中旬,王先生因购房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发现账户内所有的公积金居然被他人冒领。王先生从管理中心出示的提款人相关手续中了解到,冒领人向管理中心提交了“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面盖有自己单位的公章;商品房买卖合同;某房产公司开出的收据、冒领人的个人凭证。王先生经查询得知是本单位开具了提取申请书并加盖了公章。单位解释:申请人只要准确填写所在单位公积金代号、职工个人公积金代号、公积金累计汇交额,本人不需到场,单位即可为其在申请表上及支款凭证上加盖公章和法人印鉴。王先生认为单位的管理真是太混乱了,想了解他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拿回自己的公积金。

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咨询了相关律师,得到的答复如下。

单位管理不善,对自身的损失应赔偿。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单位核实的内容包括: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王先生的单位明显没有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在其本人没有到场的情况下为冒领人在有关表格上盖章,由此发生的公积金被冒领事件应由单位承担责任。依据民法有关规定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王先生所在单位应该按其公积金账户金额对他进行赔偿。

 

住房公积金被冒领的案例分析

 

相关常识

封存的公积金如何提取?

1、当你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2、当你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

3、当你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时可以取出公积金。

4、当你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可以销户领取。

5、具体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办理提取,提取的种类每个省市的具体规定不一致,大家可以登录当地的公积金网站具体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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