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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拖欠未缴全怎么办

社保话题:补缴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
日期:2016-07-27

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两部分组成,职工在职期间单位应该从工资中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那么当员工离职之后,公司一直拖欠公积金未缴全怎么办?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接下来将以“住房公积金拖欠”为话题,进行以下的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住房公积金拖欠未缴全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拖欠未缴全的相关规定

与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前,单位应将拖欠职工的公积金给予补缴。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就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的一笔住房专项储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二者缴存的公积金均属职工个人所有。可以说,住房公积金就是职工的一项住房工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对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将拖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且单位应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减少变更表》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拖欠未缴全的相关规定

 

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就不再是该单位的职工了。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调入其他单位的,职工原单位应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没有重新就业的,职工单位应及时到市公积金中心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

《办法》规定,企业如偷、逃、骗税款,拒绝参加社保,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企业被行政机关撤销或吊销执照,企业被认定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将被列为企业警示信息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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