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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要求和手续

社保话题:异地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
日期:2016-06-04

在2015年7月27日湖州市出台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实施意见》开放异地贷款政策。从2015年8月1日起在外工作的长兴人也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那么您是否知道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和有什么程序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人有三个要求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人有三个要求

1.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湖州市户籍职工。

2.是在湖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

3.持有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的缴存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

符合上述三点要求的申请人,可向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手续

 

 

长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手续

(1)异地贷款备案。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在我中心发放的异地贷款等情况均需通过我省住房公积金OA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备案。

(2)缴存证明备案。申请人到业务窗口申请开具《缴存证明》,业务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在业务系统的开具缴存证明模块选中申请人信息,打印两份《缴存证明》并加盖中心业务章后,一份给申请人,一份给市中心使用管理处,系统自动标记为异地贷款申请人,系统标记后异地贷款申请人在湖州贷款受限制,如省平台异地贷款回执为“不予贷款”或申请人取消异地贷款申请等,市中心使用管理处在业务系统中对该异地贷款申请人作取消异地贷款标记。市中心使用管理处工作人员电子扫描《缴存证明》,在省平台的缴存证明备案模块中对《缴存证明》信息进行备案,同时上传《缴存证明》。

(3)缴存证明验证。申请人持缴存地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到我中心业务窗口申请异地贷款,业务窗口部门受理异地贷款,工作人员在业务系统中作异地贷款授权缴存开户,录入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缴存基数、月缴存额,在备注栏中输入申请人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账户余额,系统自动生成异地贷款个人缴存账户,生成后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将个人缴存账号告知申请人,以后网上查询贷款进度、12329服务热线等住房公积金业务均采用该个人缴存账号。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作贷款初审,核实缴存情况及贷款情况,借款人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证明,贷款情况证明上如果从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当作首次公积金贷款;如果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当作再次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在我市房屋产权查询证明以及受我市累计贷款额度限制;如果公积金贷款还未结清,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初审通过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作异地贷款授权开户,在贷款受理界面录入相关信息。

业务窗口部门受理异地贷款后,将《缴存证明》复印一份交至市中心使用管理处,市中心使用管理处工作人员收到《缴存证明》后,到省平台进行验证,核对缴存证明信息,验证通过后,出具缴存证明审核通知单至业务窗口部门,业务窗口部门继续作审批签约、抵押办理、贷款发放等手续,后期手续参照本地缴存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4)缴存证明回执。我中心在异地贷款发放后,业务窗口部门将已发放异地贷款的放款凭证复印一份至市中心使用管理处,市中心使用管理处收到异地贷款放款凭证后在我中心业务系统中查询相关贷款信息,并在省平台的缴存证明回执模块反馈备案相关贷款信息,完成缴存证明回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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