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返回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帮助 >社会保险增加|减员 >文章阅读

社保减员怎么办理 请看小编的介绍

社保话题:增加|减员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
日期:2016-06-02

  很多人关心社保减员的问题,但是却不知道社保减员怎么办理?在正式办理之前最好能够清楚的了解社保减员需要哪些资料,需要注意的流程有哪些,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就给大家来解答一下。

社保减员怎么办理 请看小编的介绍

 

  社保减员如何办理

  一般来说,缴费的单位需要依据合同法进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才能在当月办理减员。减员时有欠费记录的,缴费的单位在办理减员钱需要清缴欠费。当月应减员的,缴费的单位应该在申报当月社保费前每月1到15日办理当月减员申请(若退休减员可不受此限制);如期后不能申请减员的,下月再办理减员。

  单位需要作废本月申报数据时,可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作废申报后可以再次申报。作废申报把当月产生的单位申报数据、应征明细数据取消。 迟办减员退费情形:用人单位未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减员而导致多扣费,或因死亡未及时减员人员,需要申请退回多缴社保费。

社保减员如何办理

 

  办理减员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少表》一式两份和其他减员证明材料,包括:

  1、所涉人员本人签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离职未及时减员需提供)。

  2、死亡鉴定书复印件(因死亡未及时减员需提供)。

  3、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