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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工资申报事项介绍

社保话题:社保帮助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
日期:2016-12-29

据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了解到,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社保发[2013]8号文件精神,随便吧社保网小编现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及有关内容详细介绍如下。希望可以帮上大家,谢谢浏览。

社保缴费工资申报事项介绍

 

社保缴费工资确定

参保单位应以参保职工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录入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参保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013年4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方式

方式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送材料,需打印《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自行留存备案。

方式二:通过企业版软件报盘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参保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报盘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需打印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四险、医疗各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同时提交通过企业版软件报盘生成的工资申报固定格式的报盘文件,导出的报盘文件及文件名均不能修改。

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方式

 

其他工作要求及调整

1、单位信息核对:请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并核对单位信息(单位地址、邮编、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请及时变更,以便社保短信平台发送的通知和相关政策信息能及时收到。单位地址后需注明经营地址所属街道,以方便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个人信息核对:请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并核对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及缴费险种(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是否正确,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信息,请及时变更。请各参保单位在办理单位新参保、人员新参保、人员转入等业务时注意核对所填报的各项信息,以确保系统中单位及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请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并核对女职工的职工身份(“工人”或“干部”)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有不符请及时变更。我中心按月将年满50周岁,系统中为“无”或“工人”身份的女职工信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通知公告”中进行公示,如名单中有实际职工身份为“干部”的女职工,请单位于该女职工50周岁生日当月的22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变更,如单位未变更职工身份或办理退休预审,社保系统将视同该女职工为工人身份自动停止四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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